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野蛮侵入南京,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惨案,30万同胞惨遭杀戮。侵华日军一手制造的这一灭绝人性的大屠杀惨案,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上“三大惨案”之一,是骇人听闻的反人类罪行,是人类历史上十分黑暗的一页。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国家公祭日的设立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今天,我们缅怀南京大屠杀的无辜死难者,缅怀所有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
1943年3月18日,在苏北抗日战场上,一支“铁军”连队——新四军三师七旅十九团二营四连八十二位勇士为掩护刘老庄当地党政军领导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安全转移,从拂晓达黄昏,面对一千多日伪军的疯狂扫荡,毙敌170余人,伤敌200余人,英勇顽强的击退敌人五次冲锋,终因寡不敌众,全部壮烈牺牲,谱写了中华民族抗战史上可歌可泣的一页。
今天,我们同样要缅怀为抗日战争胜利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
勿忘国耻,珍爱和平,吾辈自强,圆梦中华。
一审:南宇墨 二审:陈晓波
三审:石明闯